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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b> 代理记账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b>精准打击规范税收秩序 综合治理优化营商环境</b> 代理记账

精准打击规范税收秩序 综合治理优化营商环境

精准打击规范税收秩序 综合治理优化营商环境 ——四部委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在京召开 2018年08月22日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2018年8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联合召

<b>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b> 代理记账

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b>个人购买办公楼出租和公司购买自用,哪种方式更节税</b> 代理记账

个人购买办公楼出租和公司购买自用,哪种方式更节税

个人购买办公楼,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可以抵扣,直接计入房产成本;购入时按房产价格*0.05%计缴印花税,按房价3%计缴契税。个人取得房产后出租给企业,需要按租金收入计缴5%的增值税及附加税,月租金不超过3万元的免增值税;按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房产税;按租金收入*80%*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租金的0.1%缴纳印花

<b>劳务派遣用工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b> 代理记账

劳务派遣用工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企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企业和用工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工企业要求派遣企业根据业务的需要派遣劳务人员,并支付报酬的一种形式。在税法规定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中对“

<b>住宿服务是否属于居民日常服务</b> 代理记账

住宿服务是否属于居民日常服务

住宿服务是否属于居民日常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b>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有关事项</b> 代理记账

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有关事项

尊敬的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我省自2018年5月1日起开展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工作。通过纳税申报表、增值税发票与实际入库税款之间的表表比对、票表比对和表税比对,提高增值税纳税申报质量,优化纳税服务,希望能得到您的支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1.每月按时完成税控设备抄报税。按照新的增值税申报

<b>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b> 代理记账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6〕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自3月5日营改增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各级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各地办税服务厅秩序井然,开票系统运行正常,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取得了良好开局。为再接再厉打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第二阶段战役,确保营改增纳税人顺利申报,现就进一步优

<b>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事项的公告</b> 代理记账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规范我省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b>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b> 代理记账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0号为配合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表式见附件1),由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或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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